中共江汉区纪委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武汉市纪委机关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江汉区纪委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
关于转发《中共武汉市纪委机关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
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的通知》的通知
(江组〔2016〕10号)
各街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武汉市纪委机关、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武组文〔2016〕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中共江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4日
中共武汉市纪委机关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从2016年开始,我市市、区、乡(镇)三级领导班子将进行集中换届,这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5﹞65号)和***纪委机关、***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建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责任制
1、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将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规定,坚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将换届风气监督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纪律教育宣传、换届风气督导检查、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处理等工作,保证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上级党委(党组)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下级党委(党组)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强化责任考核。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列为各区各单位年度绩效管理共性目标,列为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的重要内容,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督查和考核评价,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区、乡(镇)党委书记要代表本级党委签订工作责任状,就认真贯彻落实换届工作部署要求、开展换届纪律教育宣传、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等事项,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制定完善换届风气考核办法,重点考核教育预防的深入程度、监督措施的落实程度、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做到一级考核一级、层层推动落实。乡(镇)换届结束后,相关区要及时组织对各乡(镇)换届风气进行考核;各区换届结束后,市里及时组织对各区换届风气进行考核。将换届风气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3、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以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对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党组)及有关部门责任。
二、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
1、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各区各单位要通过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培训、现场辅导、印发材料、发放换届纪律提醒卡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换届纪律全覆盖的学习教育。要将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本通知要求,列为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各类班次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列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能力考试内容。及时汇编印发换届工作政策规定、纪律要求和警示教育案例,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观看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片,切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向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参加民主推荐、选举的“两代表一委员”等有关人员普遍制发“九严禁”换届纪律提醒卡、告诫函,组织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承诺书,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承诺。各级组织部门要采取电话抽查、问卷测试等方式,了解党员干部知晓换届纪律情况,对换届纪律学习教育效果进行检查。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换届工作启动前,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一次覆盖本地区、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全员谈话活动,教育引导大家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换届前,市、区、乡(镇)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换届一开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重点进行提醒谈话,早打招呼,做好预防工作。对换届中调整下来和选举中落选的干部,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通过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武汉电台、九派新闻等媒体媒介,积极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纪律要求以及工作动态与成效,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和监督。在武汉组工网开辟“换届风气监督”专栏,发挥网站宣传教育功能。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实行全程监督、巡回督查、现场督导,确保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1、实施全程纪实、全程监督。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坚持从严审查把关,做到对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凡是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得作为提名人选,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持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换届选举等各个环节。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出现“带病提拔”的严格倒查问责。
2、实行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及其监督工作进行巡回督查。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进行个别谈话、组织明察暗访、问卷测评等方式,督查了解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情况、加强换届风气督导检查情况、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情况;加强对换届期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督查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进行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专办直查。
3、进行换届选举现场督导。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开展换届风气测评。
四、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严肃查处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时监测了解所辖地区和单位的换届风气情况。组织部门要建立“1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实行立项督查、限时办理。
2、建立严肃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必要时,上级组织部门要派员督办或者直接查办,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实行网上监控和督办,通过“12380”直联互通平台,对下级组织部门受理和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情况进行在线监控,加强网上督办,确保调查处理到位。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安排、实行联动协作,保障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换届风气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检验。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换届风气监督的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健康有序进行。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书记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形成书记抓书记、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市、区、乡(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坚持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与换届工作一起研究、一并部署、一同落实。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会议和沟通情况,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2、严密部署安排。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早安排、早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换届工作启动前、推荐考察、公示、换届选举以及换届工作结束后等时间节点,明确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换届风气监督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动态***掌握、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做法经验交流小结等制度。
3、实行联动协作。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作,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加强同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武组文〔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