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组织干警签订责任状筑牢廉政建设防线
"我承诺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活动,认真自学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及上级检察院的各项规定等,自觉查找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3月31日,县检察院干警小李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与自身反腐败工作责任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作出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3月31日下午,县检察院组织全院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与自身反腐败工作责任状》。据了解,责任状共有11条,内容涵盖了检察干警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力求从制度上、学习教育上和监督问责上强化对干警廉政责任的监督。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分工,加强管理,该院还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反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担负的责任细化量化,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干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与以往签订责任状不同的是,这次签订的还有干警家属,他们以家属的身份签订了《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干警家属管理责任状》,承诺履行好"廉政监督员"和"廉内助"职责,加强对干警的关心与管理,监督其八小时外的行为,并做好提醒和报告工作,发现苗头及时与检察院联系,防患于未然。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编发廉政短信、组织干警进行廉政宣誓、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学习廉政教材、交流廉政心得、不定期走访等活动,为全院干警打好"预防针",把违法违纪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省文明单位""省文明接待室"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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