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县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工作人员10名。具体单位如下:
1、县纪委:1名
2、县委组织部:1名
3、县委宣传部:1名
4、县政府办:5名(其中公务员不少于3名)
5、县委政法委:2名
二、遴选范围
县直、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乡镇现任班子成员和在职教师不能报名。
三、遴选条件
(一)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甘于奉献,保守机密,清正廉洁;
2、
3、有较好的政策理论修养和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报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公务员),报考县政府办必须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管理公务员)或全额财政供给事业编制;
5、大学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情况的。
四、遴选程序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至日。
2.报名地点:团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6151339。
3.报名方法: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报名者要认真填写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一寸彩照2张。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数低于1:3的取消录取名额。
(二)组织考试。采取统一笔试,综合测试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考试时间:11月27日上午8:30—11:30。
(三)联合考察。根据考试成绩1:3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四)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组织部研究确定人选。
(五)进行公示。对确定人选在原单位公示7天。
(六)试用及办理调动手续。对确定人员先试用半年,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详情可以登陆:团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fzf.gov.cn/
报名表网上可以直接。
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