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财政支持文旅企业纾困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县文旅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巨大,为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和冲击,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根据《关于组织做好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0〕18号)、《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广播电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1号)和《县政府关于鼓励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意见》(宝政发〔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文旅局做好项目申报和扶持奖励工作。
一是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受疫情影响,本次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严格,财政部门积极会同县文旅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完成宝应湖国家湿地公园景区4A创建提升、县融媒体中心中央存储系统和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3个项目申报,拟申报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
二是开展县级扶持奖励。3月31日,联合文旅局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级旅游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组织文旅企业积极申报县级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县财政计划安排150多万元,对文旅企业在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品牌创建、旅游营销宣传、旅游人才建设等方面进行奖励,支持文旅企业尽快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