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顺德区委办公室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决策咨询机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顺德区决策咨询机构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反映。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顺德区决策咨询机构工作指引(试行)
一、决策咨询机构的成立
(一)决策咨询机构的性质和定位。
1.决策咨询机构是作为发起成立决策咨询机构的政府部门(指区政府、各镇街、区属各大部门,下称“归属政府部门”)的辅助决策和社情民意征集机构,是我区公共决策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实践形式。
2.决策咨询机构不具有行政职能,成员由社会各专业领域、功能界别的杰出人士和代表组成。
3.决策咨询机构立足当地实际,依靠和广泛联系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精英人士,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
(二)决策咨询机构的构成和委员的产生。
我区的决策咨询机构一般以“XXX咨询委员会”形式存在,全体组成人员构成委员会(下文将以“委员会”统称区内各类决策咨询机构)。
1.委员会的构成。委员会一般由40名以下委员构成。为加强委员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可考虑设人数3~5人的主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4名,主任委员会由归属政府部门推荐或全体委员民主选举产生。
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各功能小组,副主任委员可兼任功能小组组长,各功能小组设副组长1名。
委员会可下设一个常设工作机构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秘书处(办公室)需配备若干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其中设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名,实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制。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可由归属政府部门或委员会选聘,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在委员会发展初期,秘书处(办公室)可以设在归属政府部门,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由归属政府部门指派,在委员会各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之前帮助实现委员会的运作。
2.委员的产生。委员由单位或个人推荐、内部物色、公开征集、民主选举等方式产生,于每届任期届满前(一般建议提前3个月内)进行公开遴选,名单由秘书处(办公室)报归属政府部门确定。
3.委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奉献精神。
(2)关心社会事务,乐于为顺德的发展策略、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建言献策,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并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3)在其从事的领域、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较深造诣、较高学术成就或较强研究及创新实践能力。
(4)具备独立性,且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参政议政能力,是社会各界精英和代表。
二、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图。
(二)内部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
1.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对归属政府部门管辖(职能)范围内重大规划及公共政策的编制、重大措施的推行、重要项目的安排以及其他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决策事项或议题进行咨询论证、评价分析,并提出咨询建议和解决方案,供政府决策参考;
(2)收集、分析社情民意,就归属政府部门决策的实施和区域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反映社情民意,剖析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3)根据归属政府部门的委托,对区域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突出问题组织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提出对策建议;
(4)承办归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2.主任委员会的职责:
(1) 负责编制委员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与归属政府部门沟通确认后组织实施;
(2) 审核并批准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的施行;
(3)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委员会各项活动;
(4)负责审核以委员会名义提交的各项决策咨询意见和研究报告;
(5)负责对委员进行动态管理;
(6)其他需由主任委员会负责的事项。
3.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秘书处或办公室)的职责:
(1)根据确定的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统筹安排各项政策咨询、社情民意收集活动的综合协调及通报落实,推荐确定重点咨询研究课题;
(2)组织或协助组织各项决策咨询活动,包括发送会议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及落实活动场所等;
(3)负责委员会活动过程的记录工作,收集、归纳、报送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咨询成果采纳情况反馈,做好档案工作;
(4)密切联络各委员,协助各委员开展决策咨询活动,向委员所在单位反馈委员参加决策咨询活动的情况(如需要);
(5)完善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依据制度做好委员履职管理、手续办理、荣誉申报等;
(6)其他需要负责的事项。
三、决策咨询机构的工作管理
(一)工作开展方式。
1.全体委员大会。
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会召集,且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全体成员的1/2。大会一般就委员会自身建设的有关事务,进行讨论和决议,会议结果由秘书处(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简报,经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签发后发送至全体委员和其他参会人员。委员大会亦可就近期的咨询议题进行咨询,有关咨询议题的会议部分,参照“专题咨询会”规则执行。
2.专题咨询会。
(1)咨询范围。
凡关系地区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对区域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影响重大的,或与市民利益密切相关需由政府决策的公共决策议题,在决策前均建议履行咨询论证的程序,具体包括:①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②城市整体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改;③归属政府部门的预决算编制、调整;④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资源开发利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涉及社会民生的重要事项。
(2)咨询程序。
提出决策咨询事项,依据委员背景和专长与议题范围的关联度确定咨询对象(委员),向委员提供相关文件及背景资料,召开决策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直接访谈、书面形式,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召集方在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会议情况编制会议纪要或工作简报(包括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各方意见的分析及处理建议等),并在会议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就委员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
(3)咨询会议的议程。
会前:会议召集方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并告知会议议题及议题顺序(适用于议题多个时);议题提出部门(主责部门)是咨询会议的当然参与方,需派人员到会阐释议题、回答询问、互动辩论等,主任委员会或秘书处(办公室)可酌情邀请政府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会中:①会议主持人宣布拟出席会议人数、实际出席人数、会议议题顺序,并征询出席委员对议题顺序的修改意见,如有修改,提交会议讨论,过半数参会人员通过可决定调整;②议题咨询方阐释议题;③到会委员与咨询方互动(就相关疑问询问咨询方)后给出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就争议点进行辩论;④根据会议结果,形成咨询建议。
会后:秘书处(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整理形成咨询会的会议纪要或工作简报,经主任委员或秘书处(办公室)秘书长(主任)签发后发至相关单位及参会人员。
3.课题承接与调研。
(1)政府委托课题。
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公共决策需要,提出课题,将课题面向委员会公开征集课题负责人。政府部门综合考虑应征委员的积极性、承担课题的能力以及价格因素后确定最终的委员人选并签订课题委托协议。承接课题的委员(可连同其他委员、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课题组)按照协议完成课题内容,包括调研、访谈、课题成果报告,相关政府部门组织课题评审和验收。
(2)委员主动提出课题及调研申请。
委员可根据顺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或针对自己关注的顺德经济社会公共问题,以自由组合或连接社会专业人士的方式成立焦点课题组,展开调研活动,并起草旨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议题提案。
课题组将课题及调研申请递交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申请内容需包括课题简介(说明发现的问题,问题的紧迫性或重要性,对问题的初步分析,调研对象、范围、方式方法、时间表、调研欲达成的目标及详细的预算),及所需支持(如有)。
秘书处(办公室)每个月将接收到的申请提交主任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委员进行讨论,课题及调研的倡议人为当然参与方,其他参会委员范围由主任委员会决定。经半数参会委员表决通过后的课题作为拟立项课题,由秘书处(办公室)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并跟进政府部门的反馈。政府部门确定后与课题组签订课题委托合同并给予必要支持。
(3)委员自主研究。
委员的公共政策研究成果如果对顺德发展有参考价值,可自行提交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研究成果印发给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秘书处(办公室)可应委员的要求设置保密要求。
4.听证与参会。
委员作为社会精英代表,应当作为参与听证会的优选参会代表。具体范围可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同时归属政府部门可邀请委员参加有关决策会议。
5.其他。各委员会认为其他合适的工作方式,包括参观、考察、培训交流、主题讲座等。
(二)委员的管理。
1.委员的聘用。
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归属政府部门颁发委员聘书,聘期由归属政府部门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建议为2~3年,聘任期满即自动解除聘任关系。委员原则上可以连续聘任,为保证委员会吐陈纳新、保持活力,一般每届新聘任的委员不少于委员总数的20%。
2.委员的辞职与解聘。
委员在聘任期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可提前辞聘。委员辞职须向秘书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以秘书处(办公室)书面回复确认的辞职日期为最终生效日期。
委员年度履职不足三次或者履职评估情况达不到基本要求的(评估细则由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委员会可酌情提前将其请退。请退需由秘书处(办公室)整理书面的请退说明,经归属政府部门或主任委员会决定。
3.委员的填补。
一届委员会任期内因为委员中途辞职或请退而出现空缺的,按照委员产生方式重新选聘。如果重新产生的条件无法满足,委员会可以继续运作。
4.委员的评价。
委员会需建立委员履职情况评估机制,评价委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能力。秘书处(办公室)建立委员履职档案,根据委员出席活动的情况、提议案的数量和质量等确立明确的评价指标,对委员进行评价并公示。委员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可经归属政府部门或委员大会表决通过生效。
5.委员的荣誉。
对作出卓越贡献(如所提建议或课题研究对区域带来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或年度履职情况排名靠前(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10%)的委员,委员会可委托秘书处(办公室)定期向归属政府部门申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示尊敬与激励。
(三)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委员的权利:
(1)独立表达权:委员享有独立发表咨询意见的权利,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2)参与权:根据决策咨询的实际需要,应邀参加或者列席有关的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以及其他重要的工作会议;
(3)知情权:对于与咨询的议题相关的必要信息和资料,有权向政府索取;
(4)调研权:委员到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开展调研访谈,政府部门应该在尊重受访者权益的前提下,为委员提供证明、协调等便利和保障。
2.委员的义务: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解放思想,敢想敢言,同时确保所提意见建议基于事实基础和调查研究、具有可操作性;
(2)为归属政府部门的中心工作及难点、热点问题提供建议和反映民意;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加决策咨询活动和课题研究;
(4)对完善委员会运作机制和活动形式提出建议;
(5)当咨询事项或研究课题与委员会相关委员存在利益关系时,相关委员应申明,由主任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主动回避;
(6)对研究讨论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四、 决策咨询反馈
归属政府部门应该对委员向本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对于委员经秘书处(办公室)递交的议案或课题立项申请,是否接受要给予明确的反馈,如不接受,还需说明理由。秘书处(办公室)需建立委员意见建议、议案、课题***数据库,用以记录、***和督办。
五、决策咨询公开
委员会是社情民意征集机构,要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是委员会得以运作和发挥成效的基础。因此,委员会必须建立一个高度的公开机制,包括委员产生、退出、辞聘,工作动态,非***议题咨询会会议通知、参与人员范围、议题内容、委员意见、咨询结论、政府采纳情况等过程可在“顺德决策咨询网”向社会公开。一方面达到宣传效果,让社会更深入认识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社会参与咨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让公众督促委员发挥作用,促使委员广泛收集意见、深入研究,切实反映民意。
六、其他
(一)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是兼任职务,为使委员的履职活动得到所在单位的支持,秘书处(办公室)应以委员会的名义与委员所在单位友好协商、充分沟通。
(二)委员是以义务、志愿形式履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能,为方便开展工作,归属政府部门应给予委员适当的交通补贴。同时为了吸纳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决策咨询机构,可以发展部分合约委员(政府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委员按照合约提供不少于合约约定内容的建言献策、调研、课题研究等服务)。
(三)委员会日常运作经费、委员活动开展所需经费、合约委员经费等需列入归属政府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列支。
***:工作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