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旅游局,国家级开发区和南海新区旅游主管部门,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市直各旅行社: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鲁旅办发〔2017〕24号)精神,如期完成我市导游管理与“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现将电子导游证换发及领队证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完成电子导游证换证任务
(一)导游员信息审核、注册和审批
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旅行社负责导游员电子导游证信息核实与确认;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导游员资格审核和审批工作,为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旅行社创建登录账号和开放相关权限,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员。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组织实施并完成注册导游人员电子导游证的换发工作,5月31日前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旅行社统一提交原导游IC卡,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统一进行刷卡。自2017年7月1日起,导游证IC卡和原有系统均停止使用。导游人员电子导游证的换发期间,不再受理导游IC卡申办材料。
(三)严格遵守换证工作纪律
在电子导游证换发过程中,不得向导游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旅行社要认真做好导游信息审核确认,确保导游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对确无导游资格证、导游资格证号与编码规则不符的人员,不予换发电子导游证。在电子导游证换发过程中,出现篡改信息、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认真做好领队备案工作
(一)领队备案流程
1.与出境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通过平台申请换发电子导游证。各出境社通过平台,对导游基本信息进行核实确认,提交旅游主管部门审核。
2.审核通过后,平台生成电子导游证。出境社凭“系统登录账号”在旅行社管理的“出境领队备案”板块,将本社符合条件并拟从事领队业务的导游勾选为出境领队,完成领队备案。各出境社领队名单及领队信息有变化的,及时在平台进行变更。
3.平台根据各出境社备案情况,形成领队数据库。国家旅游局将领队数据库与公安边检、外交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在领队数据库中的导游人员方可从事领队业务。
(二)导游人员从事领队业务的条件
1.取得导游证;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取得相关语言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通过外语语种导游资格考试,但为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委派的领队除外;
4.具有两年以上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或者导游等相关从业经历;
5.与委派其从事领队业务的出境游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
(三)严格审核,认真做好领队备案工作
旅游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旅行社领队备案信息,认真做好领队备案工作。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导游证号、学历、语种、语言等级(外语导游)、从业经历、所在旅行社、旅行社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等。
三、明确与换证相关的几个环节
(一)关于IC卡导游证办理和刷卡问题。6月底前完成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过渡期内电子导游证与IC卡导游证并行使用。原则上,即日起不再办理新的IC卡导游证,2016年刚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在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旅行社注册后,直接申请办理电子导游证。
(二)关于电子导游证“身份标识”的制作和配发。导游在平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平台PC端和手机APP端获取电子导游证。待国家旅游局配发统一的示范卡套和空白卡片后,“电子导游证身份标识”由市旅发委统一制作配发。
(三)关于平台操作指南和登录问题。电脑登录平台网站http://jianguan.12301.cn/,点击“旅游管理部门入口”下方的“系统使用指南和教学视频”链接;手机登录平台网站http://help.12301.cn/,点击屏幕左上角*号图标。进入后可以分别查询导游、导游行业组织、旅游局、旅行社的操作指南和流程。各旅行社登录账号为联系人手机号,初次登录使用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系统提示修改密码。
领队备案联系人:曲晓琳,0631-5313341
电子导游证联系人:赵文汇,0631-5315555
电子导游证申请、审批流程咨询:赵云龙 135****1157
王 林138****3909
***1: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2:旅行社联系人名单
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