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拉开城市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序幕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等交通乱象严重影响着遂宁文明城市的形象。城市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被列为2022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近日,船山区拉开了城市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等城市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序幕,以实现船山辖区城市工程运输车规范行驶,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以及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前,船山相关部门制作了系列宣传资料, 组织人员深入工地、企业、商场、学校、街道(社区)等场所宣传发放,广泛宣传城市工程运输车、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规范行驶的法律法规和违规占道经营的处罚依据,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整治过程中,船山制作专题节目,邀请媒体随警参与整治,利用“两微一博”、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宣传整治目的、措施及典型案事例等,并通过交管12123等平台,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推送提示信息,倡导文明安全出行。
据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市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涵盖船山城区城市工程运输车遗洒飘散;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乱停乱放,不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逆向行驶、违规载人、非法安装遮阳伞(篷)等,引导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另一方面,集中整治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车容不整洁;运载垃圾、泥土、砂石、水泥、混凝土、灰浆、煤炭等易飘洒物和液体的机动车辆,未采取外层覆盖或者密闭措施、泄漏遗洒和违规倾倒;车载游商电动三(四)轮车和机动车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及从事经营性活动;车载游商电动三(四)轮车和机动车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违规占道经营;非机动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绿道、绿地、隔离带、无障碍设施等禁止停放的区域停放,妨碍车辆、行人通行或者妨碍市容。
记者了解到,5月16日至6月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船山将落实常态化防控和监管工作措施,持续加强路面巡查,发现城市工程运输车遗洒飘散,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乱象及各类车载式游商机动车、电动三(四)轮车占道经营、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经营等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安全、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