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统计局关于成立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队、中心:
为全面贯彻执行四川省统计系统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20〕33号)要求和6月2日遂宁市关于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蓬溪县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 长:卢 栌 局 长
副组长:张碧蓉 副局长
郭志勇 副局长
王 琴 总统计师
成 员: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政策法规股、工业与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能源环境监测统计股、贸易外经与社会事业统计股)、统计执法队、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普查中心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张碧蓉兼任办公室主任,肖红、刘军为副主任,周相羊、肖昀、李晓艳、郑华、李洋为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全省统计系统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依照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川统计〔2020〕33号)精神及遂宁市关于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开展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扎实做好全县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努力确保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