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审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蓬溪县审计局(以下简称县审计局)内设办公室、财政审计股、政策法规股、经贸企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等5个机构,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个: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
(二)机构职能。
县审计局贯彻落实***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当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审计办法、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乡镇和各类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财政资金的县直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和监督检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理论研讨和交流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19年底,县审计局人员编制24名,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事业人员编制9名。实有在职职工24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临聘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49万元,占7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81万元,占22.7%。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县审计局财政支出合计626.52万元,其中:经费支出463.8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09.78万元,(基本工资66.4万元、津贴补贴38万元、社保缴费51.63万元、奖金3.84万元、绩效工资14.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5.7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5.31万元(办公费6.33万元、印刷费0.48万元、电费1.16万元、邮电费3.15万元、物管费0.29万元、差旅费(含审计外勤经费)22.66万元、维修费2.99万元、会议费0.39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4.95万元、劳务费18.46万元、委托业务费330.98万元、工会经费0.8万元、福利费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万元。
2019年当年收支品迭结余200.7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9万元,累计结转203.37万元。资金结余原因是:***审计项目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到达时间较晚,公司准备资料不足,未及时支付。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和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2018年底单位在编在岗人数为准,按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基础资料报送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部门预算软件录入并上报相关业务股室,预算编制准确、录入软件数据完整正确,项目经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到类款项,未出现数据错误,编制预算通过了财政部门相关业务股室审核,确保了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进度。我局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是,2019年6月,执行进度为15.78%;2019年9月执行进度为26.23%;2019年11月,执行进度为42.25%。预算支出进度按财政要求执行,即:工资按每月、津补贴按每一季度在财政大平台上按时申报,无多算,漏算情况发生;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每季度按财政要求在大平台上申报和办理业务,无提前或跨年办理情况。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我局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3.县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94万元,比2018年增加0.29万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导致公务接待增多;公务用车运行运行维护费4.95万元,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无出国出境费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县政府采购目录依程序进行采购,实施的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
2.资产管理。我局的资产管理已纳入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及时更新,管理到位,每月按实际情况填报资产系统月报表。今年3月,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的开展了行政资产填报工作。
3.内控制度管理。我局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坚持印鉴分管。出纳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管理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不得兼任出纳或机关报账员工作。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等两人以上签字,再由局长一支笔最终审批。
4.信息公开。我局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包含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5.绩效评价。根据《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自评实施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及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开展自评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6.依法接受财政监督。在县财政局安排部署的财政存量资金、预算资金存放、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公务出行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认真自查,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整体绩效。
1.整体绩效评价。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具体有:2019度支出绩效较好,预算编制比较精确、合理;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2.部门职能职责完成情况。
(1)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色地完成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目标任务。
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对我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八个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产业扶持基金入股合作社收益未对贫困户进行分红;超范围开支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9个问题,督促相关国有企业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950.33万元。审计提出了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对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资料的审核等审计建议。
开展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
一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财政违规借款的问题,作出了县财政局予以清理收回的处理。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审计建议。
二是财政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我县2018年财政金融互动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财政风险管理和防范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超范围支付支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补贴资金、多支付小微企业贷款奖补资金、重复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超范围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违规实拨资金到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等10个问题。审计提出了规范管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加强对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资料的审核等建议。
开展重点专项审计。一是根据市审计局安排,我局抽派审计人员参与船山区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重点审计了1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延伸调查了93户家庭。审计发现安居工程已开工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安居工程建成超过一年,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公共租赁住房空置未用一年以上等问题,提出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3条审计建议。
二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安排,我局抽派2名审计人员配合市审计局对我县2018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未落实,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等21个问题。提出了深入对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人居环境、“空壳社”清理等工作的摸底检查,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的审计建议。
三是国有资产专项审计调查。受县人大财经工委委托,我局抽派3名审计人员对我县国有平台公司、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实施了对县鑫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四川蓬溪粮食储备库截至2019年6月30日国有资产相关情况的审计调查,预计11月完成并出具报告。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和完善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起草了《蓬溪县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9-2023年)》,4月23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县委组织部委托,完成了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原主任邓世洪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存在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部分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留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4条,促进了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职尽责,为县委、县政府管理干部提供审计方面的依据。按照组织部委托,对新胜乡党政主要领导和县供销社党组书记李佐明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明月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预计2019年11月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对蓬溪县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调查。重点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财政管理、政府投资工程等方面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存在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细化、更新不及时,管理决策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议事协调机构会、专题会代替党委政府集体决策,年度决算草案和部分重大预算调整审批未经党委政府集体决策,财政性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制度不系统不全面,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重大经济事项范围、合理区分集体决策层级、强化各类议事决策机构的职能衔接、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等4条审计建议。
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是重点投资项目***审计。以保障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为目标,重点审计红江渡改桥、蓬船灌区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概算执行、履行建设程序、工程进度等情况。均已经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二是竣工决算审计。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及项目进展等情况。2019年我局完成投资审计项目共计175个,审计工程结算总额44238.33万元,查出违规行为金额审减2547.86万元,作出了审减工程造价的处理,为财政和单位节约了建设资金。
(2)切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召开了动员会。9月17日,县审计局组织干部职工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县委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冰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并动员部署了审计局主题教育工作;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为确保主题教育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主题教育的组织领导;三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组和支部2个实施方案,对主题教育的目的要求、工作安排、主要任务、组织领导等进行了安排部署,使主题教育有章可循,开展有序;四是集中收看知识大赛。9月18日,县审计局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党史、新中国史知识大赛。通过观看节目,县审计局党员干部加强了对党史、新中国史的了解;五是开展学习研讨。9月27日,县审计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清成主持会议,以《***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为蓝本,围绕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等内容展开学习研讨。何清成强调,***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3)充分发挥帮扶力量,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县审计局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帮扶人员负责抓的工作机制。按照“八个精准”要求,确定了精准扶贫的重点工作,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二是优化布局,产业扶贫成效明显。结合新胜乡镜子岩村的实际情况,帮助发展白芷产业,帮助部分贫困户掌握了白芷科学种植技术并在白芷种植基地务工,增加了贫困户收入;三是以购促扶,创新消费扶贫模式。鼓励和动员机关干部职工、社会爱心人士积极开展以购促扶活动,不断拓宽镜子岩村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四是发挥审计职能,监督扶贫项目。按照“突出精准、突出安全、突出绩效”的总体要求,2016年至2017年我局共审计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项目80个,总送审金额4332.86万元,审减金额916.54万元,提高了扶贫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其中:9个乡镇,22个项目,送审金额1395.4万元,审减金额408.84万元,审减率达29.3%,已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审计局2019年度支出结构比较合理,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发挥了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2.5分(满分90分),整体绩效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审计项目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公司准备资料不足,未及时支付项目经费,导致年终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100%;二是本单位无专职财务人员,导致在处理财务工作时可能存在工作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切实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前期调研、论证,仔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 3.建议财政部门开展部门绩效评价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绩效评价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