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整改方案第三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353)34-1):阜新市氟产业开发区和东梁温泉城污水处理厂均未配套建设氟化物处理工艺,每天有5000多吨含氟废水超标排放,造成西细河入大凌河断面2016年氟化物浓度较2013年上升24.6%水质由Ⅳ类下降为劣Ⅴ类。
二、整改目标
巩固物化除氟工艺,确保污水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1、已完成碧波污水处理厂物化除氟工艺、预处理工艺改造,完成二期技改工程并开始运行,污水处理厂实现在线数据上传,氟化物基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2017年8月底前启动“一企一管”工程,2018年6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完善排污企业末端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碧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稳定。
3、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水质监测,强化企业源头管理和控制,确保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碧波污水处理厂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期间,2020年7月11日,碧波污水处理厂发生一般安全生产爆炸事故,生化池损毁,导致整改销号工作延期。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累计投入资金1340万,用于厂区修复、设备维修、工艺恢复及升级改造工作。2020年9月27日,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向运营方广东益诺欧公司下达《终止特许经营协议通知书》,9月30日,开发区管委会组建临时队伍接管碧波污水处理厂。重新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0年12月27日损毁生化池池体恢复完毕。
为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2020年11月1日起,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碧波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连续接种活性污泥,增加末端活性炭吸附等应急保障措施,对厂内存量废水进行处理,并于11月7日恢复排水。2020年12月10日,完成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工作,实现在线数据上传。2020年12月17日起,在确保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实现有条件纳水。2021年1月25日实现工艺贯通,纳水指标恢复正常(依据《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企业排水实现应纳尽纳。截止到2月25日碧波污水处理厂,已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一个月。
(二)“一企一管”工程整改完成情况
氟产业开发区“一企一管”工程包括“一企一管”工艺管道工程和中间站工程。工程于2017年8月启动,2018年6月30日通水运行。2020年11月29日完成环保验收工作,2020年12月9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园区内各企业废水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中间站,中间站由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站内设有在线监测系统和中控设备,目前所有排水企业安装完成了在线监测设备并全部委托第三方公司运维。企业废水经在线监测检测达标后排入碧波污水处理厂,从源头上杜绝了超标废水排入碧波污水处理厂,确保碧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稳定。
1、增设生态环境机构,强化园区环保管理工作。
为加大对氟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含碧波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阜蒙县编委会印发文件《关于为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增设氟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监察部的批复》(阜蒙编发[2018]62号),成立氟产业开发区环境监察部,编制7人,由阜蒙县生态环境局管理。2020年为进一步明确氟产业开发区机构编制事项,再次下发《关于明确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阜蒙委编发[2020]35号),成立氟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部,人员编制8名,部长1名、副部长2名,机构隶属于氟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加大日常执法力度
氟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部会同阜蒙县生态环境局,加强了对碧波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主要检查各工段运行情况,检查在线监测数据,并调阅运行台账等材料;对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自主验收工作,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辽宁省阜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阜蒙县环境监测站为有效控制碧波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加大对碧波总排口、碧波细河排口、细河排口上下游的监测频次,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
受理部门: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阜蒙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