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自由风汽车美容店车身清洁维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自由风汽车美容店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西南分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自由风汽车美容店车身清洁维护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东10号恒丰豪庭一座106,二座117、118、119,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地面积246.14平方米,使用面积246.14平方米,主要经营汽车车身清洁维护,设汽车位4个,其中干区2个,湿区2个,年清洗车辆3000辆次,设备包括有电动式洗车机2台、吸尘器2台、升降机1台、拆胎机1台、空压水机1台、水机2台、千斤顶2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我局于2014年4月24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洗车废水60%回用于洗车,余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下水道,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污水再经市政管网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噪声主要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墙体阻隔及控制营业时间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机动车尾气经加强通风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不设更换机油、维修、补(喷)漆服务,无相关废气产生。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营业,项目外排的洗车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广州京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为GZH140****5205的检测报告。
四、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在营业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定时对防治污染的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噪声、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登记表及审批意见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
(三)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营业时间,晚上9时至翌晨8时禁止营业,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营业。
(四)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西南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