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驾照式扣分警醒党员干部负面行为
“不良行为一旦被多次记录在案,就有可能受到严肃处理,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消极心态没有市场了!”这是射阳县《党员干部负面行为量化记分管理办法》出台后,一些党员干部发出的感叹。
“犯点小错误,只要达不到党纪政务立案标准,纪委监委就拿我没招。”射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已有的党纪、政纪主要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诸如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漫”行为鞭长莫及,无法“上线”处理,难以产生应有的震慑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屡屡犯错时有发生。
党员干部管理没有“灰色地带”,只要有负面行为就要受到惩戒。党员干部的负面行为有时虽然达不到党纪政务立案标准,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及时纠正。这是基于此,射阳县制定出台《党员干部负面行为量化记分管理办法》,对党员干部的负面行为及时警醒。
射阳县《党员干部负面行为量化记分管理办法》是参照驾驶员犯规扣分的做法,在列出负面行为清单的基础上,对党员干部负面行为进行“驾照式”扣分。该《办法》共五章20条,分别从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记分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定。
“制定出台《办法》是将组织处理过渡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种问责措施,目的是通过量的累计与党纪政务处分有效对接,形成更为完整的问责链条。”射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专门建立了党员干部负面行为记分信息系统,扣分情况将被记入个人电子廉政档案。《办法》规定,在一年记分周期内累计被扣9分及以上的,需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勤廉专班学习。
对党员干部的负面行为量化评估、记录在案,并不是搞“秋后算账”,而是为了帮助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前设置“警戒线”。射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认定程序,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下发“记分告知单”,力促及时对照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