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对辖区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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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9日发表
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局相关通知要求,5月25日,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管理要求,依据《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生态环境临潼分局成立由执法大队、监测站、综合科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辖区发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工作人员对企业监测点位、监测频次、检测指标和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对国家帮扶指导工作中发现的部分在线设备比对不合格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我局。
分局将继续监督和帮扶企业严格按照自行监测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在线设施运行正常。
(生态环境临潼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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