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
根据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经评审,招标人评定佛山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预中标单位,中标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壹仟零伍拾贰元贰角肆分(¥411052.24元), 工期为:共60日历天,其中三楼社保办改造须在15天内完工,质量标准为: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项目负责人: 陈洁雯 ,证书编号: 粤244****27066 ,资格等级为: 二级 。
本公示自 2012 年11月7日上午 8:30 起至 2012 年11月9日下午 5:30 止。
特此公示。
招标人(盖章):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0757-28331521
地址: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邮政编码: 528315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0757-83939001、83939009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驻禅办) 邮政编码:528000
投诉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建设工程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0757-28331519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邮政编码:528315
2012年11月6日
注:
1.评标办法: 简单平均值法 ;评分情况: 无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有关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