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良凤山中路103号二至四楼107号二楼及113号二楼四楼物业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大良凤山中路103号二至四楼、107号二楼及113号二楼、四楼物业出租项目 | 招标编号 | DL20160406 |
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良物业管理公司 | 地址 | 大良凤山中路 |
公告时间 | 2016年4月 27 日上午 8:30 起共 5 个工作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大良街道公有物业出租,即对大良凤山中路103号二至四楼、107号二楼及113号二楼、四楼物业出租项目进行招标,该物业面积合共2013.61平方米(具体详见附表)。 | ||
项目概算 | 招标底价为:每月租金人民币50340元。 | ||
投标人 条件 | 1.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 2.投标人必须在大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范围 | 物业出租 | ||
用途 | 可作办公及商业经营。不得经营化工、饮食、污染、噪音等行业。 | ||
租赁期限 | 10年 | 联 系 人 | 招标人:杨先生; 交易中心:黄***; 监督部门:何*** |
报名地点 | 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 联系电话 | 招标人:0757-22381630 交易中心:0757-22316529 监督部门:0757-2231605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 5 月 4日 下午 5:30 | ||
备 注 |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请带备: 1、企业法人报名的,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受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其他组织报名的,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如受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自然人竞投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5、竞投会议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3)(即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
附表
序号 | 物业地址 | 建筑面积(m2) | 备注 |
1 | 大良凤山中路103号2楼 | 379.97 | |
2 | 大良凤山中路103号3楼 | 418.91 | |
3 | 大良凤山中路103号4楼 | 426.74 | |
4 | 大良凤山中路107号2楼 | 46.19 | |
5 | 大良凤山中路113号2楼 | 370.90 | |
6 | 大良凤山中路113号4楼 | 370.90 | |
合计 | 20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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