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化审批加强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区审改办敲定商事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思路
近日,区审改办和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组成考察组赴东莞、深圳考察学习商事登记及后续监管工作经验。
经考察,东莞、深圳对商事登记及加强后续监管工作非常重视,政府数次召开全市会议部署工作。东莞设立商改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建运作,出台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工作目标、原则;后续监管工作由经信局牵头,市电子政务办承建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分别出台《后续监管方案》,建立了完备的后续监管体系。东莞信息化基础好,已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56个部门的登记、许可、监管、处罚信息等均实现共享,各部门监管系统也实现了对接,信息总量超过1180万条,为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深圳发挥特区立法优势,用“发挥市场调节,弱化行政监管,强化司法监管,活用舆论监督”的理念指导改革,《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打破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实施改革,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后续监管的行动纲领。深圳市设立商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法制办推动特区立法,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推动商事登记制度实施;编委发文明确部门职责,并相应调整人员编制,奠定了后续监管的基础。
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区审改办联合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初步确定加强后续监管工作思路如下:
一、监管原则:“谁审批许可,谁负责监管”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与主体资格相对分离,投资人只需具备商事主体资格条件即可获得登记,市场准入门槛降低,登记部门不再为“前置审批”把关。商事主体取得主体资格后,从事的行业需获得许可的,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许可和监管。
“谁审批许可,谁负责监管”是对传统监管模式的改革,各部门需更新管理理念,重新审视和思考本部门行政许可和监管工
作的调整,调配监管资源,管理模式由“重审批”向“重监管”
转变。
区审改办计划在今年第二季度出台加强后期监管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审批,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工作路径等内容。
二、平台支撑:建设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和监管工作平台
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两建”工作要求,建设全区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和“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将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整合各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登记、许可、监管、日常巡查、处罚等信息,建立部门之间互通共享信息制度,用信息化手段为监管工作提供基础。
市场监管平台在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建设,登记部门完成登记手续后按照市场主体申报的行业推送给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认领,按照法定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三、协同共治: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强化信用管理和司法监管,形成社会共同监管的良好局面。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向社会的信息公示;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激发公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积极性,建立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公示制度和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增加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成本。
四、工作路径:以区市监局为试点,逐步向各部门推广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发挥带头作用,首先出台部门后续监管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公示平台和“市场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在 市场监管、质量管理、食品监测、安全生产监控等领域探索新型监管模式,为全区改革提供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