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的公告(市场监管〔2020〕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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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张大文:
我局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收到你关于广东金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经核查,我局决定不予以立案。因根据你提供的联系地址邮寄处理结果给你被原路退回,我局无法将相关处理情况告知邮寄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2020〕第34号。
特此公告。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2020〕第34号.pdf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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