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仪陇县马鞍镇特色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为加快仪陇县工业集中区马鞍园区建设,创新拆迁安置模式,围绕“生活有家园、就业有门路、生存有保障”的目标,把拆迁安置区建设成为以传承客家文化为主,集游、购、娱等为一体的现代农村社区综合体,仪陇县天然气硫化工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根据《仪陇县马鞍镇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方案,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仪陇县马鞍镇特色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需知
报名单位需同时具备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设计范围
马鞍镇场镇东侧,总用地面积约470亩,详见附图。
三、设计要求
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弘扬城市环境特色,塑造城市整体美感。
3、空间形态设计、环境设计与功能布局应充分体现生态原则,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反映时代精神。
4、地块总平、沿街建筑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
5、需综合考虑区内商业形态、各类公建(如医疗、学校)的布置。
6、建筑需具备客家文化特色,建筑层数不高于3层,经营性单体建筑层数不高于6层。
7、建筑单体方案分为三人户、四人户、五人户,建筑面积分别控制在180平方米、240平方米、300平方米左右。
四、设计深度
1、通过对基地现状条件综合分析,确定该设计区域在城市中的合理定位,阐明设计的目标、总体构思、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
2、充分研究利用环境资源,景观要素,综合分析经济、社会、现状等诸多因素,设计具有特色的建筑。
3、结合上层规划及周边现状,明确建筑功能配置、出入口方位,明确开敞空间的布局与比例、停车场的布局与规模,并与周边规划协调一致。
4、建筑群体之间应有良好的协调关系,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规定。明确建筑物的体量、体型、高度、风格、色彩等设计要求。
5、建立合理的人车流交通系统,完善人行步道系统,制定街廓的形态和景观的设计要求,营造丰富的道路景观。对公交候车站、垃圾桶、公厕等市政配套设施进行系统布局和综合设计。
6、对广场及街头绿地等进行系统规划,对植物配置、标识系统、灯光照明系统、人行道铺装、广告牌匾等进行综合设计。
7、对给排水、通讯、电力等管线进行综合设计,并充分利用自然地形,避免大填大挖,保留现有自然景观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五、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公告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标准。
2、规划设计成果包括规划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3、纸质文件包括文本、说明书、设计图纸和图则。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说明书及文本5套,规格为A3。
4、设计图纸要求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功能结构分析图
(4)总平面图
(5)建筑单体方案图
(6)鸟瞰图及临街建筑透视图
(7)街廓形态控制图
(8)绿化系统规划图
(9)竖向设计图
(10)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供气、电信等系统规划图
(11)公交候车站、停车场、电话亭、垃圾桶等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图
(12)其它设计者认为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六、设计费用
设计方案由公告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名次分别支付设计费,第一名35万元,第二名12万元,第三名5万元。第一名设计方案采纳后由原设计单位按要求进行深入设计,另支付设计费10万元。深入设计完成后,由第一名按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米进行计算;一期道路、绿化、管网等施工图设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50%后另行支付。
七、时间进度要求
1、本项目公告发出时间:2012年3月12日。
2、设计成果提交时间:2012年5月12日。
3、深入设计成果提交时间:2012年6月12日。
八、审送与审查规定
1、审查分初审、论证和审核。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设计方案介绍。
2、规划初审后,第一名方案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进行深入设计。
3、深入设计完成后进行论证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划时限报送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5、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加注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
九、相关设计资料
1、规划设计公告
2、电子地形图
3、仪陇县马鞍镇城市总体规划
4、仪陇县工业集中区马鞍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仪陇县马鞍镇基本情况
6、其他相关规划设计资料
十、附则
1、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马鞍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
2、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公告单位所有,公告单位有权在规划审定前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3、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致电或函告仪陇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人宋刚,电话:0817-7777327,136****3069),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4、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告单位有权拒收:
⑴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⑵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⑶未经公告单位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6.本公告由公告单位负责解释。
附:仪陇县马鞍镇特色安置区用地范围图
仪陇县天然气硫化工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