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原光彩小学地块招租公告
南山镇原光彩小学地块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我镇拟将位于南山镇东和片区黄埔岗(土名)的原光彩小学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整体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该地块面积为10255.35平方米。招租方案如下:
一、租赁地块的基本概况及竞租底价
项目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 租赁单价 | 年租金(单位:元/年) | ||
建设用地 | 建筑物 | 759 | 1,826.00 | 5 | 元/平方米/月 | 109,560.00 |
空地 | 1733.13 | - | 1.5 | 元/平方米/年 | 2,599.70 | |
农用地 | 7763.22 |
| 300 | 元/亩/年 | 3,493.45 | |
小计 | 10255.35 | 1,826.00 |
|
| 115,653.14 |
二、租赁期限及要求
1.本地块为整体出租,不分割出租,租赁期限为20年,租金每3年递增百分之五;
2.承租人须有法人资格并从事旅游业的公司实体, 且注册资本大于500万元,经营范围同时具有旅游景点的经营管理、旅游产品的开发及经营。
3.本地块租赁为旅游度假项目用地,建筑物用途仅供承租人自用的办公、员工宿舍、员工饭堂三项用途,不能用于任何经营和商业用途。空地、农用地仅用作旅游业所需的景观美化用途,同时对外用作不收费停车场(停车场须做好扬尘处理),不能用于商业和农业种植等其他用途。另外,承租人同意在租赁范围内按南山镇人民政府要求装设防尘设施设备。
4.承租人须提供一套该出租地块上的详细景观设计方案图。
5.承租人不得将本地块转租。承租人在租赁范围内按原有建筑物现状结构使用,不得拆除原有建筑物;不得随意变更土地用途;承租人不得在租赁范围内外以及承租土地范围内养殖禽畜;不得砍除、迁移租赁范围内的树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
三、竞租保证金和竞租报名方式
1.竞租保证金缴纳:本次竞租要求竞租人缴纳¥50万元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租保证金转入到以下银行账户,开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迳口分社,账号:8002***********61,竞租人须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竞租的项目名称(可简称为“原光彩小学地块竞租保证金”)。
2.竟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8:30时至2017年12月19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缴交竞租保证金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景观设计方案图、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证明(需列明经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山镇侨新路18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室(联系电话:0757-87219613)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叫价(每轮按千元整数递增叫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招租。
五、竞租时间和地点
拟定竞租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周四)上午10时整,竞租会场设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竞租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加盖公章)进场。
六、其它
1.竞租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信息能及时通知竞租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2.参照《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南府发[2016]12号)规定,若本次不足2人申请租赁的,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再交由镇交易中心重新发布招租信息,重新组织招租。如二次公开招租仍不足2人申请的,则可与唯一意向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3.竞租人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计算利息。中标者须在中标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算利息退还中标者。如中标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则视为中标者自动弃标,其所交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非中标者所交竞租保证金于竞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1.原光彩小学地块四至图
2.租赁地块实景图片
3.租赁合同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1:旧光彩小学地块四至图.pdf ***:***2:已划线实景图.JPG ***:***3:租赁合同书(土地、地上建筑物)2017.12.3按班子会意见修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