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的公告
王一丹:
我局接到你及其他消费者对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恒福丽铂公馆涉嫌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及合同欺诈等问题的投诉件。接诉内容包括:一是当事人作虚假宣传、恶意误导、精装变毛坯、返租变空话,诱使大量购房者落入陷阱;二是篡改合同,欺诈购房者;三是以团购、服务费名义收取楼款等。接诉后,我局于2017年8月4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2017年12月19日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邮寄给你,由于寄件被退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三)市监处告字〔2017〕9-45号。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三)市监处告字〔2017〕9-45号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