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崇步行政服务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崇步行政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2、工程名称:高明区明城镇崇步行政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崇步行政服务中心工程楼房高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577.45平方米,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和防雷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6、资金来源:镇财政 7、总造价: 约111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3、建造师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驻现场建造师必须具备一级资格),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造师必须在我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4、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已取得佛山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亲自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建造师必须提供其建造师执业注册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佛山市的有效《诚信手册》复印件。 7、提供报名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建造师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3年 8月 13 日至 8 月 14 日上午9:00—11: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明城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600元/份,数据光盘200元,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电 话:0757—88833371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崇步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3134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阮先生 联系电话:186****9155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