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荷城街道厂中厂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第三阶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荷城街道“厂中厂”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第三阶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且从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5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0(GM01)XS0007
项目名称: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荷城街道“厂中厂”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第三阶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22,605.56元(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贰仟陆佰零伍元伍角陆分)
最高限价:¥3,822,605.56元(人民币叁佰捌拾贰万贰仟陆佰零伍元伍角陆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荷城街道“厂中厂”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第三阶段)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拆除工程,按采购人的执法人员拆除安排带往现场施工。(若因疫情原因导致施工未能进展的情况下,双方协商可延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1 名,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7)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采购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03月至2020年0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9)拟派专职安全人员: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03月至 2020 年0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10)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11)成功报名并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本项目的“已成功登记截图”)。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且从本公告***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登记成功后,磋商文件工本费在提交响应文件现场收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 年0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http://jy.ggzy.foshan.gov.cn/)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即2020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11日期间】,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登记,供应商可自行磋商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
温馨提示1:
疫情防控期间,前往提交响应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温馨提示2: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电话:0757-88665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
电话:0757-88638322
发布人: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
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荷城街道厂中厂违法建筑物拆除工作(第三阶段)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