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76号
关于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分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小洞工业园南区经一路以西、园区环路以北的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总平图及4#综合楼单体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对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总平图及4#综合楼单体方案进行如下修改:
总平面图:因4#综合楼单体方案修改涉及指标变化导致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表中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6610.53平方米修改为16545.3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来22498.40平方米修改为22498.34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30.55平方米修改为155.08平方米、建筑基底总面积由原来11781.42修改为11783.24平方米、建筑密度由原来59.99%修改后60.00%、总绿地面积由原1981.72平方米修改为1981.04平方米。(详见附图)
4#综合楼:
1、首层平面布局调整,4-A轴-4-B轴交4-3轴-4-5轴的门楼增大面积,相应增大基底面积(由原752.09平方米改为774.36平方米),增大首层计容建筑面积(由原728.22平方米改为739.36平方米);
2、首层大堂改为两层中空,二层4-A轴-4-B轴交4-1轴-4-3轴增加卫生间,相应调整二层计容面积(由原***0.52平方米改为***9.76平方米)和建筑面积(由原***0.52平方米改为560.12平方米);
3、三层至四层调整平面布局,计容计建面积不变;
4、天面调整楼梯和机房布局,相应调整天面的计建面积(由原51.49平方米改为55.86平方米)。
(详见附图)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佛山市恒裕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总平面及各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3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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