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和市府办《关于印发佛山市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3〕525号)精神,鼓励和推动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发明创新,增强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全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我局结合区府办印发《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1〕158号)和《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府办〔2013〕106号)文件内容,对原《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稿)》(详见***1)发给贵单位征求意见,请贵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7月10日下午下班前通过OA回复我局。逾期无回复视为无意见。
***1: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稿).doc
***2: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1〕158号).doc
***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办〔2013〕106号).doc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5年7月21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科 罗庆勤,电话:8882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