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20〕0092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509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0〕0092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杨和镇荷杨大道以南GM-C-04-01-01-01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3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C-04-01-01-01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荷杨大道以南,规划用地面积14951.26平方米。该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20〕0092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8月28日
***:(2020)0092号高明区杨和镇荷杨大道以南GM-C-04-01-01-01地块.jpg
(2020)0092号高明区杨和镇荷杨大道以南GM-C-04-01-01-01地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