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凯仁精密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凯仁精密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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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凯仁精密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凯仁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凯仁路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凯仁精密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凯仁路,公司年产保护膜220万平方米、离型膜500万平方米。项目在原有1台250万大卡(锅炉型号:YY(Q)L-1800(150)Y(Q))有机热载体炉基础上,更换燃烧机,将其燃料由柴油改为天然气,改造后天然气年用量为36.3万立方米,项目技改前后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技改项目将燃柴油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不产生生产废水,其余废水不变。 ②技改后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废气通过不低于8米,并高于周围200m内建筑3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要求。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技改项目运营期没有固体废物产生,其他固体废弃物产生与排放不发生变化。 |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