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
3月22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民委主任会议和宗教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表彰了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回顾总结了2012年民族宗教工作,安排部署了2013年的工作。
副市长经大忠出席会议并作***,市政协党组成员、市委统战部部长苗平宣读了表彰通报,局长王久华作工作报告。北川羌族自治县民宗局、平武县民宗局、游仙区民宗局的主要负责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到会指导。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严俊主持;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分管民族宗教工作负责人、民族宗教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市级五大爱国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和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经大忠副市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做好今年民族宗教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民族宗教界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八大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好全市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政治局面;要立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要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契机,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市民族地区的政策、项目及资金支持;要避免“小而全”和“撒胡椒面”现象,结合民族地区新村建设,整合资金项目,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片建设;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和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宗教场所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敬香,坚决制止各类非法传教活动,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定有序;民族宗教分管领导、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要加强学习,正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基本方针,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县市区民族工作机构,改善工作条件,提供保障,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王久华局长就去年民族宗教工作作了总结回顾。他指出,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宗局依法加强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支持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把团结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发展振兴;二是把和谐稳定作为宗教工作的主要目标,积极引导宗教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把提高素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扎实有效推进自身建设。关于2013年的民族宗教工作,王久华局长强调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1、努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要搞好民族项目的规划、储备、编报和项目库建设,加强对上争取,努力争取各级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向我市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全年完成少数民族地区民生改善项目45个、总计投入资金800万元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北川繁荣发展的意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力争上级有关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项目资金更多向北川倾斜。2、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要健全和完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排查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各种隐患,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筹备并在年内召开绵阳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积极协助做好北川羌族自治县建县十周年庆祝活动。年内命名表彰首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要以召开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北川羌族自治县建县十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要旗帜鲜明地反渗透反分裂,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传教势力。3、围绕新村建设打造民族团结示范片。围绕民族地区新村建设,着力抓好民族团结示范片建设。从今年起,用2至3年时间,持续投入资金,以点带面,打造亮点,全力推进我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吉娜羌寨片区和平武县白马藏寨片区民族团结示范片建设,促进产村互动相融发展,凸显民族项目资金的整体效益和集中连片效益,使两个示范片区真正成为我市民族地区“发展、团结、繁荣”的亮点和示范窗口。4、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民族工作。坚持一手抓自治地方民族工作,一手抓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改善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要深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提升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水平。着力抓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帮助他们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搞好清真食品的生产、供应和管理,满足少数民族合理合法的特殊需要。近期将召开一次市委民工委成员单位会议,下半年还将组织召开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中的相关职责。5、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几个突出问题。一是规范宗教场所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二是认真贯彻国家十部委文件精神,搞好调查摸底,分层分类开展专项治理。三是抓好宗教活动场所内外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寺庙内部环境整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协同城管、工商、公安、旅游等部职能部门,加大寺庙周边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为信教群众和游客营造一个圣洁的环境。四是规范佛教、道教场所燃香标准,全面倡导“文明敬香”。五是实行主要教职人员及开放场所的公示。通过门户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向社会公示我市宗教场所主要教职和开放的寺观教堂,增强透明度,以便信教群众和游客识别。六是全面推进宗教场所“两证”办理,协调宗教教职人员社保问题。会同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逐步解决宗教场所土地、房屋产权等遗留问题。会同社保、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七是狠抓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今年,要对全市52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实行网上监管。坚决制止“山头主义”、“家庙”管理。进一步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审批管理程序化,监督管理制度化。6、切实加强宗教团体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章搞好自我管理,规范宗教活动,加强道风建设。爱国宗教团体要注意倾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做好引导和调解工作,增强在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要采取措施狠抓素质提升和道风整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7、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要认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健全完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健全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确保县级民宗机构、领导、人员、经费“四落实”,确保县级宗机构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各县市区委、政府要帮助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改善其工作条件,提供经费保障,使民族工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8、着力提升民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会同组织人事和统战部门推进我市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民族工作重点县、乡镇党政班子按照市委要求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继续推动民族地区在补充基层公务员时,按照一定比例录用少数民族人员。加大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培训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高质量办好全市第9期少数民族干部秋季培训班。要进一步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族宗教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要搞好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联系、团结、服务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本领和能力,以勤勉的态度、良好的作风,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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