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十三围西江干堤K11172K11297抛石护岸工程)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
工程 建设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十三围西江干堤K11+172~K11+297抛石护岸工程 |
项目实施单位 | 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 |
项目经办人 | 夏少雄 | |
拟实施时间 | 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预算总额 | 226015.46元 | |
项目 拟实 施形 式和 理由、工程 资质 要求、概况 |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十三围西江干堤K11+172~K11+297堤段,主要是对该堤段进行抛石护岸工程施工。 工作内容和要求:1、抛石护岸技术要求按设计图纸的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2、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熟悉施工设计图纸,熟悉相关规程规范,做到每位施工人员心中有数,保证工程施工质量。3、设计图纸及预算报名时借阅。本项目以经过区财政局或区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 合同期: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20天内完工。 报价上限:214714.69元(注:预算总额下浮5%)。 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工程合同价的7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且决算通过审核一年内不计息支付。 报名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水务局核发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1号十三围工程管理处。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A4复印件);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发包方式:2016年11月3日上午09:00在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来确定。 |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88622379 2016年10月25日
投诉电话: 88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