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佛山市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智慧物流部分)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佛山市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智慧物流部分)的通知》(佛商务服字〔2015〕4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按《通知》要求,积极发动辖区内已获得“智慧物流腾飞计划”试点称号的企业(企业名单见***2)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及材料详见佛商务服字〔2015〕49号。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智慧物流腾飞计划”试点企业将申请资料报至所属辖区的经济促进局,由各镇(街道)经济促进局按照佛商务服字〔2015〕49号的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后连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同时上报电子版)于2015年9月29日前报我局市场流通科。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5年9月24日
(联系人:黄伟斌,联系电话:86336108;吴霆学,联系电话:8633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