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城区地埋式垃圾压缩站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镇城区地埋式垃圾压缩站配套工程施工已由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南海大沥盐步穗盐路大沥市政办(即原国税大楼)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为落实城市升级计划,推进创文工作开展,彻底解决我镇垃圾收集点垃圾裸露堆放、污水滴漏、臭气四散、蚊蝇滋生等卫生问题,拟建9座埋式垃圾压缩站。工程造价约220万元。
2)招标内容:埋式垃圾压缩站的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地坑基建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总工期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算起,有上盖垃圾压缩站为工期为50日历天,无上盖垃圾压缩站工期为30日历天)。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4)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2、 业绩要求:自200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曾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
3、 人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
①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
②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认定文件为准)。
5、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投标单位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单位在一年内有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 年 11 月 13 日~2012 年 11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2年11月13日~ 2012年11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57- 85583019、85583020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萧*** 联系电话:0757-82258808 传真: 0757-82132609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4400***********65476;③款项来源:大沥镇村级垃圾收集站工程施工(或简称:垃圾收集站施工招标文件费④收款单位开户: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⑤缴费金额:3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2 年11月15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2年11月27 日 上 午 9 时0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否则,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沥政务网(www.nhdali.gov.cn/cms/publish/html/files/dali/zwgk/zbcg/)及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到场,开标前将对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是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海大沥盐步穗盐路大沥市政办(即原国税大楼)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 编:528231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萧敏菲
电 话:0757-85551894 电 话:0757-82258808
传 真:0757-85536768 传 真:0757-821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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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