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泰路周边地块填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图纸.zip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的丰泰路周边地块填土工程(第二次),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8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二、工程名称:丰泰路周边地块填土工程(第二次)
工程地址:物流中心北区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填土区域面积约104亩,填土区域设计平均标高为3.62(国家85高程),共计填土量118838立方米,其中东边地块填方量约为65000立方米,西面地块填方量约为54000立方米,具体位置,面积详见施工图纸。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
五、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月,工期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招标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年审合格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其他资格文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要求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并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业绩要求:曾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量在10万立方米或以上的土石方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注:若上述证件在年审或换证期间,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受理许可证原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在本工程招标期间没有在佛山市相关建设部门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内。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2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如需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工程施工图纸已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发布,请投标人各自。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时间: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2月2日8时30分~17时00分(法定假期除外)
地点: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31852 传真电话:0757-85431852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证明材料;
5、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等证照的原件备查。
递交时间:2014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土地资源开发公司
办公地址:南海区丹灶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432922
二○一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