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2013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依法行政考评,是指考评主体对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 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委托同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负责。
  第五条 依法行政考评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行政工作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第二章 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

  第七条 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地级以上市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考评。
  第八条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分别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考评。
  第九条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状况,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考评,并书面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意见。
  第十条 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状况,由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进行考评,并书面征求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章 考评指标和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本省依法行政考评以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依据,具体包括下列指标:

  (一)制度建设情况;

  (二)行政决策情况;

  (三)行政执法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

  (六)行政监督情况;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八)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形势的变化及实际需要,适时修订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并重新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政府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明显增强,质量明显提高;

  (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机制健全,制度执行力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三条 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决策规则明确、程序完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基本形成;

  (二)民意调查、听取意见、专家论证、社会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行政决策后评估、***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有效推行,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配套制度完善;

  (二)坚持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

  (三)社会公众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得到处理和答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法律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六条 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的基本要求: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有效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二)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得到有效履行;

  (三)行政应诉规则完善,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得到有效执行,司法建议得到妥善处理;

  (四)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处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七条 行政监督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

  (二)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依法保障;

  (三)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得到加强,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第十八条 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第十九条 依法行政保障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规划部署到位;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得力,督促检查到位;

  (三)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构健全,责任分工到位;

  (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落实,财政保障到位。


第四章 考评方法和考评程序

  第二十条 依法行政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被考评对象自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评工作应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
  第二十一条 依法行政考评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依法行政考评按年度实施,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十三条 依法行政考评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考评主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每年制订下发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工作的组织安排、考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具体要求等事宜。
  (二)被考评对象对照考评方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连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考评主体。
  (三)考评主体通过审阅年度报告、核查相关统计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对被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内部考核。
  (四)通过网上测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对被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社会评议。社会评议原则上由考评主体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实施;必要时,亦可由考评主体自行组织实施。
  (五)考评主体根据内部考核、社会评议等情况,确定被考评对象的综合得分和考评等次,并书面通知被考评对象。
  (六)被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评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考评主体书面提出复核申请;考评主体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被考评对象。
  第二十四条 依法行政考评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分值不超过80%,社会评议分值不低于20%;各项考评指标的分值比例按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考评,可以根据相关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分门别类对考评指标及其分值比例作适当调整,并在考评方案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五条 被考评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分别增加2分:

  (一)依法行政工作或者专项法制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不含省直部门,下同)以上机关表彰奖励,或者被省部级以上机关评定为先进单位、示范单位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或者专项法制工作被省部级以上机关作为典型经验予以介绍推广的;

  (三)依法行政工作或者专项法制工作被省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

  (四)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的;

  (五)考评主体确定的其他情形。
  加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加分;考评综合得分超过100分的,以100分为限。
  第二十六条 被考评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考评指标项按零分计算,并且在总得分中再扣除2分:

  (一)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二)违法行政或者行政不作为,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的;

  (三)未依法处置重特大突发事故,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或者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

  (五)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或者考评主体确定的其他情形。
  扣分情形为同一事项的,不重复扣分;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以10分为限。
  第二十七条 本省依法行政考评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各考评主体应当按照政府与部门分开、区分政府部门类别的原则,对综合得分达80分以上并且排名居前20%的被考评对象,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达80分以上但排名未进入前20%的,评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未达80分的,评定为一般等次。
  第二十八条 考评主体对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考评,应当在书面征求被考评对象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的同时,请当地人民政府按百分制对被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打分,并按照考评主体的考评得分占80%、当地人民政府的考评得分占20%的原则,综合计算被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确定相应的考评等次。
  考评主体对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考评,应当在书面征求被考评对象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的同时,请上一级主管部门按百分制对被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打分,并按照考评主体的考评得分占80%、上一级主管部门的考评得分占20%的原则,综合计算被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确定相应的考评等次。


第五章 考评结果应用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依法行政考评主体应将考评结果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被考评对象予以表彰,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被考评对象予以批评,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 依法行政考评主体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考评,应将考评结果抄报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并抄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考评,应将考评结果抄告被考评对象所在地人民政府、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考评,应将考评结果抄告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被考评对象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应当作为被考评对象的负责人职务任免、职级升降、交流培训、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被考评对象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考评主体可以将其确定为本地区或者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示范创建单位。
  考评结果被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由考评主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建议相关机关取消被考评对象当年度各项评选优秀、先进、模范单位等资格。
  第三十二条 被考评对象拒不落实整改,或者连续两年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依法追究被考评对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被考评对象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消极应付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考评主体工作人员在考评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涉及依法行政内容的考核、评比、检查项目,应当与依法行政考评相衔接,避免重复考核、评比、检查。
  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开展行政执法考评或者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统一纳入依法行政考评范畴,并报同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安排。
  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其他考评,其考评结果能够直接体现本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指标情况的,应及时将考评结果报送同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实现考评结果资源共享。
  本省依法行政考评与其他考核、评比、检查事项相衔接的具体办法,由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对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考评主体开展依法行政考评所需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人大代表报到怀揣民意参会
  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3:11:28
  3.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无线电管理局委托深圳市无线电监测管理站行政执法的公告
  4. 首轮被巡察单位对照反馈意见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5. 市水务局会同龙岗区调研并协调清林径引水调蓄工程建设工作
  6. 狮象新农村举行选房抽签仪式
  7. 民政局开展志愿服务
  8. 截至2021年1月4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9.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技能大赛—食品检验工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的通知
  10. 2016年12月5日12月9日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猪肉和蔬菜例行监测结果(第三十二期)
  11. 区住建局关于2022年2月份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双随机抽查及在线监测服务报告
  12. 富有特色成效突出
  13. 启迪协信科技城(集团)公司成功摘得龙岗区大运新城街坊式开发的产学研用地
  14. 5月18日未来三天全国天气预报
  15. 2021年12月14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6. 2020年7月16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7:03:47
  18. 首趟异地务工人员返岗专列18日晚抵达广州南站
  1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7:16
  20. 截至3月24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1. 福城街道举办2019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启动仪式
  22. 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闭幕
  23. 从化区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举行
  2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6:13:32
  25.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均禾街道办事处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6. 兴业快线(北段)项目28日正式开工
  27. 全国数百汽车零部件企业巨头齐聚增城共商发展
  28.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建许字LG20180006号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29. 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关于2019年全年花卉布置项目的公告
  30.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31. 城乡统筹招聘会下周一举行
  32.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东西大道建设工程S02标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的公告
  33. 推行公益服务活动营造文明良好的出行氛围
  34. 从国土规划听告字〔2016〕3号
  3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分公司年产奶油(含蛋挞液奶香液)2000吨和半固态调味料(含起司馅夹心酱)65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6. 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广州荔景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市凯景酒店有限公司从化市街口欢乐天地游艺场)
  37.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四项举措提升采购成功率
  38. 香洲我区召开区委常委会传达贯彻市委主要领导调研香洲区活动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
  39. 1月10日起福田高铁站日开23对动车
  4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从化区举办2021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及退出消防员待安排工作期适应性培训
  41. 新塘镇召开河涌治理工作会议
  4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8 17:36:13
  43. 区文广旅体局广州市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从化莲麻小镇试点实地调研
  44. 我市下调今年16月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4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06:45:48
  46. 龙岗区公路铁路发送旅客破百万人次
  47. 南山区高发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法律维权要牢记
  48. 截至12月4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49. 区人社局加强高校就业助力十件民生实事
  50. 2016年12月19日12月23日深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猪肉和蔬菜例行监测结果(第三十四期)
  51. 关于2018年第3季度广州市从化区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情况的公示
  52. 供地结果公示(划拨决定书编号44018320190043)
  53. 斗门斗门区首届中小学能力风暴杯教育机器人编程邀请赛在区青少宫顺利举行
  5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7:10
  55. 安徽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一行赴市采购中心交流政府采购工作
  56. 2017年1月5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
  5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7:11
  58.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党总支召开组织生活会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座谈会
  59. 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许BH2015000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告
  6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28:30
  61. 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废旧衣物回收服务资格招标公告
  62. 广州举办越野赛我市荣获第二名
  63. 区政协领导到区卫计局调研
  64. 天气预报10月20日16时30分发布
  65. 2021年12月15日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66. 2021年4月22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67. 金湾关于开展2018年金湾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68. 珠海保税区召开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会议
  69. 关于征求广州市从化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二批建新区实施方案批前公示
  70.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万樾府项目G113408034号宗地总平面图的通告
  71. 民治街道组织义工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7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大空港片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福州大道(政丰北路温馨路)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73. 观湖街道启动观城社区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整治
  74. 深圳质量月活动启动全市将开展91项质量提升活动
  75.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人的通知
  7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6:13:35
  77. 南山区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
  78. 截至11月4日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79. 市政协机关档案工作达省二级标准
  80. 小楼镇邓山村农田标准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81. 大鹏南澳办事处东渔社区开展121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8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履职担当落实防控措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防疫专篇
  83.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仪式举行
  84. 蛇口客运码头航班增加
  85. 我市组织参加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
  86. 保安集团别样演绎非常51党日活动
  87.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88.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深湾汇云中心五期总平面图修改的公示
  89.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从化区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90. 供地结果公示(划拨决定书编号44018320190042)
  91. 我区2017年第二次区就业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92. 海珠区龙凤街扶贫救济解难事温暖石南村民心
  93.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龙岗中心城中心区法定图则(已批)912地块91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94. 天气预报-01月29日6时00分发布
  95. 2020年4月19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96. 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补充公告
  97. 数字高新到中国移动珠海分公司参观学习
  98. 香洲区前山街道522特大暴雨抗灾工作纪实
  99. 关于从化市201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10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