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广佛跨城通办第二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6〕202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南海区“广佛跨城通办”
第二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广佛跨城通办”自2016年2月1日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现确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区权限内项目”等71个事项作为“广佛跨城通办”第二批事项(详见***),请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全区通办、广佛跨城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5〕322号)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289259)。
***:1.南海区及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代荔湾区政
务服务中心办理的第二批事项目录
2.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代南海区及各镇(街道)行
政服务中心办理的第二批事项目录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