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同意佛山市禅城区公记隆怡养院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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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佛山市禅城区公记隆怡养院:
你单位报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陈家勇”变更为“蓝群”。
此复。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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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5:41: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