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产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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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请下列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0年6月18日-2020年12月17日)带齐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物品,我局将视为无主财产依法依规处理。
联 系 人:招润秋、何宪文
联系电话:0757-82340719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通济大院12楼1212室
特此公告。
物品清单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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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0:58: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