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纪念恢复建制30年十件大事评选办法
高明区纪念恢复建制30年十件大事评选办法 |
今年是高明恢复建制30年。为隆重纪念、回顾和总结高明30年来的发展历程,展示恢复建制30年以来高明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高明区举行恢复建制30年十件大事评选活动。通过这一活动,让群众重温高明30年改革发展史,进一步坚定全区人民开创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和决心。此项活动是高明纪念恢复建制30年的系列活动之一。经过社会各界广泛推荐和评审委员会审核,产生20件候选事件,请大家从中选出10件大事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投票。 一、评选办法 采取书面投票、网上投票和微博投票的方式,从20件候选事件选出10件大事。 1、书面投票:用笔在选票栏相对应的序号下打“√”,填好后,投寄到如下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6号高明区政府大院区委宣传部宣传科,邮政编码528500。选票刊登在12月23日的《今日高明》,或可到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高明论坛(http://www.528500.com),复印有效。 2、网上投票:登录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高明论坛(http://www.528500.com)按提示点击投票。 3、微博投票:关注“高明新闻办”新浪微博,并在该微博发起的“高明区纪念恢复建制30年十件大事评选”的主题投票信息下将你选取的10件事的数字编号以“评论”形式回复即可参与。 4、投票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 二、评选说明 1、投票人须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中奖者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品),主办方将为投票人资料保密。 2、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活动主办机构设立投票 “参与奖”。通过抽奖活动,从参与微博投票、书面投票、网络投票的市民中抽取 “幸运奖”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10名,每名奖金200元;三等奖30名,每名奖金100元。 3、12月28日举行十件大事揭晓仪式并向社会公布,并进行投票抽奖。评选结果及获奖名单将在高明新闻办新浪微博、高明政府网、高明论坛、今日高明刊登。 4、每次投票所选择的事件不得超过10件,多选无效。 5、咨询电话:88668968。
主办单位: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高明区政府网、今日高明、高明论坛、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佛山电台883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