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0811号征收土地公告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07年12月17日以粤国土资(建)字〔2007〕585号文批复我市,同意征收集体土地18.3049公顷(折合274.573亩)作为我市雷打石垃圾填埋场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村居面积 (亩)征地补偿总额 (万元)其中(万元)土地补偿劳力安置青苗补偿附着物及其他补偿新辽206.679566.7765522.177531.78404.81508.0莲风55.332141.69140.57 1.12 福岛12.56236.3934.73 1.66 合计274.573744.8565697.477531.78407.5958.0 |
(二)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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