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2016〕11号)、新区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大鹏新区管委会批准,现下达2016年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扶持计划包括2015年度大鹏新区外贸企业专项扶持项目和2016年度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两部分内容。其中,2015年度大鹏新区外贸企业专项扶持项目共8个,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3.2532万元;2016年度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共88个,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09.17万元(详见***1)。
二、请各项目承接单位收到文件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项目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我局将办理后续拨款手续。各项目承接单位在扶持款项到账后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金收据。各承担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完成后,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项目目标开展验收和绩效评估。
特此通知。
***:1、2016年度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表
2、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合同书
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6年7月11日
(外贸项目负责部门:经济贸易科,联系电话:28333422;科技项目负责部门:科技创新与信息化科,联系电话:2833326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负责部门:规划发展科,联系电话:28333059;现代服务业项目负责部门:经济贸易科,联系电话:28333242;旅游项目负责部门:旅游科,联系电话:28333726。部门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二楼)
***1:2016年第一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表.xlsx
***2: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合同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