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公布大鹏新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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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新区各直属单位、驻新区各单位、各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各社会组织:
根据《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的有关规定,经社会组织自行申报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共有20家区级社会组织符合编入推荐目录要求,编入《大鹏新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年)》。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
各级政府部门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时,可将《大鹏新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年)》作为重要参考。
***:大鹏新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18年)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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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37: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