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光明新区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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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调查审核,2017年9月,取消低保家庭16户47人,低保边缘3户13人;调整低保家庭成员1户减少1人,并调整低保金。
***:2017年9月光明新区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docx
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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