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局)关于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2019年5月31日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4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
一、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光明大街及光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南邻河心路。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4409.8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74409.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39679.4平方米。
在拆除用地面积、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公共利益用地范围、总体技术经济指标、各地块控制指标不变,在保证项目贡献用地面积和公共配套设施配建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修改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中的骑楼设置、二层连廊设置,并明确地下车库互联通道设置,具体如下:
(一)优化调整骑楼设置
保留沿光明大街、光明大道的骑楼设置要求,其余街道弹性控制,可选择灵活的遮蔽设施以替代骑楼遮阳避雨的功能。
(二)优化调整二层连廊系统
根据地块功能特点,建议取消01-05与01-08、01-06与01-09、01-03与01-06地块之间的连廊。
(三)明确地下车库互联通道设置
整体统筹地下停车,01-01和01-03地块,01-01和01-05地块、01-05和01-06地块、01-05地块和01-08地块、01-06和01-09地块、01-08和01-09地块之间设置地下车库互联通道。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第三办公区(光明大街401号)
2.更新单元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337号
3. 网站:深圳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1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如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1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局)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29427427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