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招标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告
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光文〔2019〕181号)中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名称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1年)。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对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组织管理、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对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草拟、审核、修改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法律文书草案或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四)对其他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五)参与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项目的协商、谈判,以及其他法律事件的协商处理;
(六)代理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七)对有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八)应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对相关法律行为进行见证,出具《律师见证书》;
(九)根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要求,为局机关人员进行2场以上的法律知识培训授课,提供必要的普法或法制宣传服务;
(十)办理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项目预算金额
不超过15万元。
四、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须含年检页)扫描件,原件备查),各投标单位若存在分所和总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自拟承诺函,盖公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承接过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有本系统法律顾问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提交材料
1.报价表;
2.承诺函;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投标单位的方案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运作机制、人员管理、培训与服务方式等情况;
4.类似项目业绩、获奖(荣誉)情况等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简介;
6.投标单位资质有关证件、证书等证明资料。
(四)资料投送: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序(报价单务必盖公章),共5套(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密封并加盖公章,于3月15日18时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以下地址。
(五)评标方式: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采购结果将在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采购信息公开。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楼670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23243276
电子邮箱:wgltbgs@szgm.gov.cn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