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安监局住建局经信局联合开展燃气供应企业安全检查
为认真吸取青岛“11.22”原油输油管道爆燃事故,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按照郑人豪市长关于“青岛事故要引以为戒,请联合安监局、建设局、工信局等加强安全检查。”的批示要求,2013年11月28日下午,市安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经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汕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汕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家燃气供应企业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组现场指导和督促企业,要求企业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迅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所属的输送管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管道穿越公共区域、河流、铁路、公路、桥梁等的防护监控措施及发生泄漏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完善管道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落实对输送管道的定期检测、维护、检修、更新以及日常巡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各类隐患问题及时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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