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集体住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核实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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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查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出具此证明书。
许可证号: | [2010]汕规建字第028号、 [2010]汕规建字第1/028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
发证日期: | 2013年8月12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职工集体住宅 |
建设位置: | 泰山路与珠江路东北侧 |
建设规模: | 4幢14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约38259.0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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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5:30: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