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5101)采购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5-1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预算人民币4434400.00元。财政拨款。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内容及数量: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常使用;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资质及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
3.供应商报名时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装订在正本中、副本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告知函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9月14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报名后3天内自行前往采购项目现场勘察,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80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0754-87123068 电话:0754-83590271
传真:0754-87123068 传真:0754-83590127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GZSKST15-101汕头保税区海关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文件(定稿).pdf
汕头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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