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东升村十合仔自然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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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公告表 |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162 | 工程编号 | 4405***********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东升村十合仔自然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复[2020]120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办事处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中学路新溪文化中心内东侧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融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4号粤通大厦601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 |
联系人 | 桂芳松 | 联系电话 | 0754-88465933 |
工程地点 | 新海街道东升村十合仔自然村 |
建设规模 | 主要包括:新建雨水管道d300共158米,d200共1005米,d150共750米及接入管UPVC塑胶管d110共1150米,修缮雨水明沟2456米,雨水口680×380共267个,新建天面雨水竖管DN110共2430米,检查井∅700共88座,排出口2个。新建污水管道d300共3402米、d200共1995米、d150共2950米及接入管UPVC塑料管d110共850米,小四方检查井500×500共558个,四方检查井600×600共190个,检查井∅700共13座,小型成品钢筋混凝土三级化粪池L1.2m*B0.6m*H0.7m共86座。巷道拆除、修复路面各3252平方米;主路拆除、修复路面各3258平方米;符合要求的原土回填5019立方米。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其中: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常规专业包及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项目交付使用等。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职工, 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的社保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9-7 |
日 程 安 排 表 |
提疑截止 | 2020年9月10日 17:00 |
答疑公告 | 2020年9月11日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0年9月27日 8:30 -- 10:00 |
开标时间 | 2020年9月27日 10:00 |
备注 |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提疑截止时间前以匿名方式编辑提疑邮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发至邮箱:stggzytydy@163.com 答疑公布时间后请前往“提疑答疑”版块查看答疑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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