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2018年平安创建专项经费第三批建议扶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项目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发挥专项经费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平安创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见***)有关规定,我委开展了2018年平安创建专项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经项目申报、初审、会计核算、项目评审会评审、政法委委务会审议,同意对第三批10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项目进行扶持,扶持总金额134.5717万元,现予以公示。
报送单位 (申请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议扶持金额(万元) |
观湖街道(树高端物业马坜新村管理处) | 马坜新村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及修复工程项目 | 12.15 |
民治街道(深圳市龙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逸秀新村星级安全文明小区创建项目 | 14.206 |
民治街道(维稳及综治办) | 反诈骗和扫黑除恶宣教基地建设 | 27.9885 |
福城街道(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 | 茜坑老村综合治理能力提升项目 | 12.8814 |
福城街道(深圳市福民田背腾盛股份合作公司) | 田背一村重点区域安全防范能力提升项目 | 11.0282 |
福城街道(深圳市福民竹村股份合作公司) | 竹村安全防范能力提升项目 | 12.7549 |
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工作站) | 大富社区陂老村安全文明小区建设项目 | 5.799 |
观澜街道(桂香工作站) | 沙河新村小区监控系统提升项目 | 9.493 |
观澜街道(深圳市广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张二小区安全防范项目 | 13.8995 |
观澜街道(新澜社区) | 新澜社区安全防范提升工程 | 14.3712 |
拟扶持项目公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5天),公示有异议的,由我委组织调查,调查结果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扶持。
投诉受理部门: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湖艺术中心主楼三楼)310办公室
电话:23332840
***:龙华区平安创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