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巧化邻里纠纷
在农村,邻里纠纷较为常见,虽多为琐事,但因夹杂着人情关系、历史渊源等而使纠纷变得纵横交错难以泾渭分明,人民调解工作常常需要抽丝剥茧,巧妙运用多种调解技巧,有效引导与普法教育并重,促使涉事人深刻认识到邻里和谐的重要性和各自的错误,最后冰释前嫌,调出和谐。斗门区司法局近日又成功化解了两起邻里矛盾纠纷,为春节期间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2021年2月22日下午,斗门区司法局乾务司法所驻五山派出所调解工作室接到派出所移交过来的一宗邻里打架纠纷。调解员接案后立即把两位身上带着伤,怒气冲冲的当事人带到调解室进行调解。经了解,当天上午,互为邻居的当事人A某与B某就A某在自家宅基地上搭建新房排栅发生了口角,继而发展成打架,双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他们各执一词,态度坚决,互不让步。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找准矛盾焦点,以“情、理交融法”为主,普法教育宣传为辅,适当运用“背靠背”和“面对面”的工作方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劝说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2月23日上午,充满愁容的两位当事人来到斗门区司法局莲洲司法所调解室寻求帮助。原来,互为邻居的当事人梁某与吴某素来不和,积怨较深,在2月11日(即农历年三十)中午,正是家人团聚的美好时刻,双方却因装监控的事情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架。事后,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最后经派出所转介到莲洲司法所调解。调解员了解到监控事件只是导火线,积怨的主要原因是双方一直存在房屋土地纠纷。调解员巧妙运用“法理疏导法”“案例启示法”,一方面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一方面以远亲不如近邻的典型事例,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在短短的两个多小时内将双方累积的纠纷从复杂变简单,从多变少,从大变小,既解决了他们身体上的伤,也治愈了他们心理上的伤,最后双方当场化干戈为玉帛。
一直以来,斗门区司法局不断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快捷、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