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会计中介服务的公告
为做好我中心文化产业扶持资金业务财务数据复核工作,现拟公开征选会计中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安排一名会计人员(需具备会计初级职称)专项负责财务数据复核工作(节假日除外),服务期1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负责对我中心文化产业扶持资金业务支出资料进行有关财务数据复核;
2、建立我中心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支出资料台账。
二、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2、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由我中心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标单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应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4、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中心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经费及使用要求
本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13万元以内,在服务评价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2年,一年一签。
四、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29日起至11月4日止。
五、评选办法
我中心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服务范围、服务方式、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中心重大事项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应标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方案、报价表(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密封,于11月4日下午17:00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530室,收件人:郑***。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电话:89558790。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