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关于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警示函送达公告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警示,提示下列社会组织应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
1.深圳市南山区安康年居家养老服务社
2.深圳市南山区1872相约合唱团
3.深圳市南山区共享之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4.深圳市南山区山顶剧团
5.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联社区中老年舞蹈队
6.深圳市南山区童年幼儿园
7.深圳市南山区颐和家园居家养老服务社
8.深圳市南山区原典英语培训中心
9.深圳市南山区荔香京剧社
10.深圳市南山区收藏家协会
11.深圳市南山区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12.深圳市南山区流星球协会
13.深圳市南山区绿道志愿者协会
14.深圳市南山区青年学习交流促进会
15.深圳市南山区微马跑步协会
16.深圳市南山区戏剧家协会
17.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龙城社区老年人协会
18.深圳市南山区足球协会
因无法与上述18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关于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警示函》,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关于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警示函》,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爱心大厦310
联系电话:86077873,157****6658
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9日